就學補助 失業勞工子女可申請

2009/03/17

【本報台北訊】經濟景氣不佳,上個月各級學校陸續開學,繳不起學費的學生更多了。勞委會本學期針對失業勞工子女提供的就學補助即日受理,若失業期已達六個月以上者,只要有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就可申請,四月十五日截止,最高補助一萬元。

勞委會表示,即日起受理申請的是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父母須符合九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前天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六個月以上(即九十七年九月十五日以前失業者),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及家庭所得總額在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兩個條件者,若有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都可申請補助,無名額限制。

申請方式採通信申請,申請書可自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上全民勞教e網(cla.learn.hinet.net)下載。可電洽勞工福利處(○二)八五九○二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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