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
ICOMOS(國際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於2008年召開之第16屆年會「ICOMOS第16屆總務委員會與科學研討會暨青年學者與專家國際論壇」,通過魁北克宣言-場所精神的保存(如附件一),並首次於該會議內邀請青年學子與會,具體而言,就是青年論壇、原住民論壇與科學研討會,提供了進一步探索有形與無形遺產,以及場所精神之內部社會與文化機制之關係的機會。

有鑑於此,本處為使各文化資產相關領域之大專院校學生了解目前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實際情況與相關案例,及增進參與學員了解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意涵,汲取寶貴經驗,特規劃本計畫,期使文化資產保存觀念向下紮根。


二、計畫內容與實施方法
(一)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2.協辦單位:各大專院校文資領域相關系所

(二) 辦理內容:
1.參與97年度縣市文化資產主管聯繫會報:邀請青年學子實際參與會議,帶領其進一步了解公部門對於文化資產實際面對之問題與運作方式。
2.實際參訪:特安排有形文化資產修復體驗及參訪無形文化資產匠師實地操作行程,藉由實地勘察之經驗,提供青年學子了解目前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及修復之情形。

(三) 參加人數、對象:
以台灣各大專院校內具有文資領域之相關系所為主(如附表二),由學校推薦表列系、所各一人,總計約60人(報名人數如尚有餘額,則邀請藝術設計相關系所學生參與)。

(四) 辦理時間:
97年11月26-27日(兩天一夜)

(五) 報到時間及地點:
97年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09:30於本處B11倉庫(台中市復興路三段362號,台中舊酒廠,後火車站出口右轉,步行約8-10分鐘)

(六) 預定行程表(屆時依據當日實際行程為主)
1.第一天:97年11月26日(星期三):參與97年度縣市文化資產主管聯繫會報


時間


內容


單位


09:30~09:50


報到


 


97年度縣市文化資產主管聯繫會報


09:50~10:00


文建會長官 致詞


文建會


10:00~10:05


本處王主任壽來 致詞


文化資產總管理處


10:05~10:10


介紹與會人員


文化資產總管理處


10:10~10:30


本處業務報告


文化資產總管理處


10:30~10:40


縣市提案回應說明


文化資產總管理處


10:40~11:20


文資法與考古遺址


中央研究院史語所 劉研究員益昌


11:20~12:00


業務交流分享


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 許耿修處長


11:00~11:10


餐敘


13:30~15:30


討論提案


各縣市文化局及本處提案


15:30~16:00


意見交流


文化資產主管聯繫會報結束


16:00-17:30


青年論壇


邀請部分縣市文化局首長與青年學子面對面經驗分享


17:30-


領取便當後前往飯店check in


鳳城大飯店


2.第二天:97年11月27日(星期四):實際參訪


時間


行程說明


備註


07:00~08:00


飯店早餐


鳳城大飯店(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72號、04-22265188)


08:00~08:40


車程


前往霧峰林宅(臺中縣霧峰鄉本堂村民生路二十八號)


08:40~09:40


參觀霧峰林宅頤圃


 


09:40~10:40


車程


前往彰化


10:40~11:40



  1. 拜訪工藝匠師施鎮洋老師
  2. 參觀施姓宗祠建築雕刻

 


講授雕刻技術與圖騰藝術


11:40~12:30


午餐


 


12:30~14:20


參觀龍山寺


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14:20~15:00


車程


前往筱雲山莊(臺中縣神岡鄉三角村五鄰大豐路116號)及呂家頂瓦厝(臺中縣神岡鄉中興路30巷32號)


15:00~17:00


參觀筱雲山莊及呂家頂瓦厝


 


17:00~17:30


車程


前往台中火車站


(七)費用與報名方式:
1.全程免費(包含交通、食宿、保險等)台灣本島最多補助自強號來回費用;台灣本島之外,補助機票或船票,依實檢據核銷、報名表如附件三。
2.由系所推薦,一律採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於97年11月21日(週五)中午12:00前為止。
3.本案承辦人:本處綜合規劃組李家珍小姐、04-22295848轉320
報名聯絡人:本處綜合規劃組許彥偉先生、04-22295848轉357、04-22293039(f)、mailto:tadayc2008@yahoo.com.tw?siteId=101(傳送報名表及心得建議專用)

(八)其他
1.參加學員行程結束後,需繳交1000字以上之心得與建議,由本處統一彙整後,提供相關單位辦理文資業務參考之用,並函送各推薦學校參考。
2.請保留交通費收據、票根等資料送交本處撥款,回程部分請於12月1日前以掛號寄回後,再另行撥款(請於報名表內填寫個人戶名、帳號等資料),如資料不完全或無法聯繫導致無法撥付,請由個人自行吸收。
3.完成報名之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與者,請於活動前二日通知由學校另行推薦候補人員並補送報名表。
4.相關參考資料請如附件。


三、 預期效益:
(一) 發掘文化資產優秀青年人才。
(二) 導引青年學子學習與接觸文化資產實務領域,了解現行縣市政府文化資產保存政策推動經驗與實務經驗。
(三) 開啟青年學子文化資產長程教育,累積文化資產保存相關知識之基礎。
(四) 建構青年學子與公部門文化資產保存政策經驗交流與溝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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